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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江:“私加”车位占用消防通道最高可罚5 | |
文章分类:社会新闻 作者:刘莹莹 来源:泉州网 时间:2015/3/13 1:25:59 人气:2389 分享到QQ空间 收藏到QQ书签 推荐给朋友 | |
泉州网3月11日讯 据晋江新闻网报道,日前,多名“志愿者”向“城市微镜头”栏目爆料,近期在晋江青阳曾井小区工行宿舍与八八商业城的过道上,突然出现了一排地锁,不仅占用车位,而且占的还是消防通道,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。
既然是消防通道为何会设置车位?带着疑虑,晋江新闻网记者来到了现场,发现除了崭新的地锁,连黄线也像是刚画上不久的,且画线的颜料似乎和标准的不太一致。随后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,由于这条路是附近的主要通道,且并不宽敞,也是供消防车进出的主要通道,因此并未在此处设置车位。可见这些新车位是“私加”的,本网也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。
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,近年来,在火灾出警过程中,车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多出现在住宅小区,道路上较为少见,大部分都能直达火灾现场,如果有遇到车辆占用通道,一般会请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。对此,晋江市消防部门提醒,广大住户要提高责任心,规范车辆停放,不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,要知道在火灾发生时,消防通道就是“生命通道”。
此外,记者还获悉,2009年5月1日新修订并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明确规定:单位或个人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或妨碍消防车通行的,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在这条规定中,小区内的物业管理人员和私家车主均负有责任。物业人员有明确告知的责任。私家车主有自觉遵守消防法规,听从劝说,按照规定停车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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